台北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就京華城擴建弊案,於昨日(31日)0時30分自廉政署移送台北地檢署覆訊,凌晨2時許遭當庭逮捕。地檢署傍晚6時許以涉嫌貪污收賄等罪,向法院提出對柯文哲羈押禁見。同案受查的前副市長彭振聲,較早時亦已被檢方提出羈押禁見。
地檢署公布詳情,指檢察官訊問柯文哲和彭振聲後,認為2人都涉嫌干犯貪污治罪條例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行,犯罪嫌疑重大,並有湮滅證據和暗中勾結串通共犯和證人的疑慮。
柯文哲昨晚接受廉政署問話超過10小時後,凌晨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但由於他拒絕夜間偵訊並要求離開,北檢認為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倘若未完成訊問程序,任被告自由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的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故決定當庭逮捕。柯文哲的代表律師向法院聲請提審,由法官確認逮捕是否合法,但遭駁回,而柯文哲被送回北檢後覆訊後,遭聲押禁見。
民眾黨發聲明批評檢方指控毫無依據,柯文哲遭搜索至今配合調查,卻被陷害羅織罪名,民眾黨將全力支持柯文哲的法律行動。
台灣傳媒引述消息指,檢方提出羈押的關鍵在於專案小組調查發現,柯文哲有700萬元新台幣財產來源不明,妻子陳佩琪並多次從他手上取得大筆現金,再存入自動櫃員機,金額達數以百萬元新台幣。 報道指,廉政署檢察官懷疑,柯文哲涉嫌違背職務收賄的款項和時間,與京華城案中的相關會面時間吻合,因此認為當中存在交易關係。
記者:Ceci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