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3歲輟學少女誘拐賣淫
嫖客高達14人還包括地方官員

1 個 月前
湖南13歲輟學少女誘拐賣淫
 嫖客高達14人還包括地方官員
字體大小
AAA
分享

湖南一名13歲少女被父親發現被強姦及被迫賣淫。與她發生性關係的人數高達14人,其中包括鄉人大副主席等3名地方官員,皆遭強姦罪判刑。

根據內地媒體報導,李曉霞(化名)自去年4月起至7月期間,共與14人發生性關係,其中包括8名成年人與6名未成年人。李曉霞的父親李冬表示,當時正值暑假。他到女兒房間查看,發現女兒不見了,於是立刻出門尋找,但找了兩天都沒找到,李母於是報警。直到失聯的第三天下午,李曉霞通過社交平台私信了她媽媽,稱需要一些錢給朋友買生日蛋糕。同時,吳敏從李曉霞口中得知她在一同學家中,但李冬趕往李曉霞透露的地點時,沒有看到李曉霞。最終在李冬反覆詢問過生日的同學,同學才透露,李曉霞在一處旅館裡。

李父隨即聯繫警方前往查看,竟赫然發現女兒和一名男子在房間內,李父氣憤表示,當下非常想痛毆男子「我真的想動手了。」李冬說,他的情緒很激動,當時看到她和一名陌生男子待在一起,「這個是嫖客」。警方調查發現,李曉霞因輟學不願上學,去年4月起與一名劉姓男子發生性關係後,被誘拐賣淫。

據新化縣檢察院出具的起訴書,龔昊東、羅偉、王澤宇與該少女發生性關係時,分別是新化縣油溪鄉人大副主席、新化縣審計局工作人員、新化縣交通局工作人員。

據一審判決書,2023年6月1日晚上,被告人龔昊東聯繫劉某某達成賣淫嫖娼約定,與李曉霞發生了一次性關係。同年6月27日,龔昊東與王澤宇玩時,向王澤宇兩人推薦加了劉某某微信,3人之後均實施了犯罪行為。而案發後3人都遭開除黨籍與公職處分,劉男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直到去年7月,涉案的嫖妓共達14人。

李曉霞遭遇的侵犯遠不止於此。李冬說,在2023年4月、6月、7月份,還有同校的學生對其女兒進行了強姦。據判決書,共6名被告人是在校學生,作案時均已滿14歲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6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與此同時,還有3名罪犯作案時才13歲。

2024年5月20日,法院一審判決,6名被告人均犯強姦罪,其中判處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緩刑4個月;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6個月。

事發後女童父母痛苦不已,女童也難以重返學校更多次逃家,他很發愁李曉霞以後如何在社會生存。「她現在連初中都沒讀完。」李冬說,他承認自己對女兒關心不夠,讓她有了錯誤認識。他希望女兒能重返校園,完成學業。

記者:Ceci

閱讀更多:

易建聯疑嫖變性人 疑涉事「女主角」機場被警帶走

河南男子博出位竟和豬結婚 高調辦婚禮宴客網民批無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