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3日),經最高法院核准,強姦未成年人的罪犯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被依法執行死刑。央視亦公開此3宗執行死刑案件,分別為某地民辦小學教師郭某某、某地務工人員尚某某及某地農民公某某。
小學教師郭某某性侵女學生
郭某某利用其任課教師、班主任身份,先後姦淫6名女學生共計百余次,6名被害人初次被強姦時均不滿14周歲。郭某某還多次猥褻另外3名未滿12周歲女學生。
地務工人員尚某某公共場所結識並誘騙姦淫幼女
尚某某在公園、廣場、公交車、幼兒園門口等公共場所選取、結識低齡幼女,採取誘騙、脅迫等方式,將幼女帶至隱蔽處實施性侵害,共姦淫、猥褻幼女5人、猥褻幼女3人。其間,尚某某偷拍性侵害過程及被害人隱私部位視頻、照片,以此要挾、長期姦淫其中4名幼女,並致一名被害人患重度抑郁和重度焦慮癥,多次自殺未果。
農民公某某長期精神控制強姦、輪姦幼女40余次
公某某利用同村張某(女,化名)經常到其經營的小賣部玩耍之機,採取誘騙、脅迫等方式,長期精神控制張某,單獨或者夥同他人實施性侵害,時間自2015年夏張某未滿12周歲開始至2020年1月案發。其間,共計單獨實施強姦8次、輪姦2次、單獨或共同猥褻40余次,致張某不堪忍受,割腕及服農藥自殺身亡,歿年16歲。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零容忍」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負責人表示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終堅持「零容忍」態度,堅決依法從嚴懲處。對姦淫幼女人數眾多、長期實施強姦、利用特殊職責多次強姦、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等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論罪當處死刑的,堅決從重從快判處。
記者: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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