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原副主席李鉞鋒
涉「放貸收息」斂財被公訴

1 個 月前
台盟原副主席李鉞鋒
 涉「放貸收息」斂財被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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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鉞鋒,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以及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委員會原常務副主席,因涉嫌受賄被提起公訴。

據鳳凰網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於3月18日發布消息稱,李鉞鋒涉嫌受賄一案,已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並由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李鉞鋒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通報指出,李鉞鋒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和旅遊安排;違反廉潔要求,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以「放貸收息」等隱蔽方式大肆斂財。他還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工程款催收、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鳳凰網的資料顯示,李鉞鋒是台灣中坜人,在重慶長期工作,曾任重慶市政協副主席、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等職。2017年12月,任台盟中央常務副主席(正部長級)。他於2024年3月23日被查,10月被開除公職。

記者:Cec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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