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1歲童遭保母姊妹虐待致死
保母姊判無期徒刑、保母妹判18年

1 個 月前
台1歲童遭保母姊妹虐待致死
 保母姊判無期徒刑、保母妹判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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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聯手虐死,引發台灣萬人上街遊行呼籲修法。案件今(13日)下午宣判,台北地方法院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判保母姊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保母妹妹劉若琳僅認過失傷害罪,仍被判處1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劉彩萱、劉若琳於2023年受兒童福利聯盟委託照顧剴剴,同年9月至12月對剴剴施虐,剴剴12月24日傷重不治。姊妹倆被指對剴剴動輒打罵、燒生殖器、拔指甲、裸體罰站、身體塞入水桶,每天只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燒焦物餵食1次,致剴剴在二人照顧不到3個月內體無完膚,最終死亡。

而先前一直否認有虐待剴剴的保母劉彩萱,4月30日認罪。她坦承剴剴手腳瘀傷,是她綑綁導致,但頭部是剴剴自撞,承認徒手打手心、鞋拔打腳底,也用手捏過耳朵,但否認傷害過生殖器、沒打過額頭。最終她當庭痛哭認罪。

檢察官指控劉彩萱、劉若琳共犯「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3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主犯劉彩萱在審訊中認罪,檢察官對她求處無期徒刑,另對劉若琳求刑18年。

記者:C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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