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就台灣民眾黨前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開發及政治獻金等多宗不法案件,今日作出一審宣判。綜合各項罪名,法院判處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這名曾自詡「清廉白色力量」、角逐總統大位的政治人物,如今面臨長期牢獄之災,政治前途幾近斷送。
案件源自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期間,牽涉京華城土地容積、使用變更及相關開發利益安排,被檢方指控在審議及核准過程中,涉嫌圖利特定財團,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此外,柯文哲競選及執政期間,涉及多筆被指不實申報、挪作他用的政治獻金,被起訴違反政治獻金法及刑法中多項罪名。經過多次開庭,今日由合議庭宣讀判決結果,法官就各罪分別量刑,再依法加總,作出17年徒刑及6年褫奪公權的決定。
宣判時,法院詳細宣讀其在京華城案中被認定的不法關鍵,包括市府內部會議紀錄、相關官員證詞及專家評估報告,裁定柯文哲在職務上違反迴避及公正原則,讓特定開發案獲得不當利益。至於政治獻金部分,法院指多筆資金流向與帳目記載不符,認定他明知違法而仍為之,損害選舉及政治資金運作的公信力。
對於法院的一審判決,柯文哲由律師代為表示遺憾,強調全案「絕無貪瀆圖利」,認為檢方與法院將行政裁量與都市計畫專業判斷「刑事化」,已提出上訴準備,期望在二審洗脫罪名。民眾黨方面則指出,尊重司法程序,但相信「清白自證」,呼籲支持者冷靜面對。至於柯文哲本人未有親自出庭聽判,只透過聲明表達不服,強調會「戰到最後一刻」。
不過,判決一出,島內政壇震盪。執政黨人士批評,案件顯示「標榜清廉不代表真的清廉」,強調司法審理多年、有具體證據支持判決,呼籲外界勿動輒扣上「政治追殺」帽子。藍營部分人士則指出,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認為任何人包括柯文哲都應享有完整上訴權利,但也坦言如此重刑,對其未來在藍白合作或總統選舉舞台「幾乎判了死刑」。
在社會輿論方面,曾經支持「白色力量」的選民反應複雜,有人失望表示「原來都係一樣」,認為多年反建制、反藍綠的形象已經崩塌;亦有人堅稱案件「疑點重重」,質疑司法是否受到政治氛圍影響,兩股聲音在網上激烈交鋒。學者指出,以目前刑期及褫奪公權年期計算,即使上訴後刑期有所調整,柯文哲短期內重返選舉戰場的可能性極低,其政壇角色恐由主角變為「訴訟中的前政治人物」。
按台灣相關法例,遭判決確定且褫奪公權期間內,柯文哲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亦喪失部分公民權利。即使未來二審、三審改判,但一審開出17年重刑本身,已在政治層面形成強烈示警,民眾黨的後續領導及2028年選戰布局勢必面臨全面重整。
記者:C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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