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地財經媒體報道,內地稅務機關近日已開始就境外保險保單收益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首批執行個案集中在北京及杭州,涉及內地居民持有的香港保單分紅及預繳保費所產生的利息收益。
根據消息,內地稅務部門近期在北京及杭州等地,已向部分持有香港保單的內地居民,追收保單收益的個人所得稅,稅率一律按20%計算。 涉及的收益範圍主要包括兩類:一是保險公司派發的分紅及股息,二是投保人預繳保費累積的利息收入,做法與內地現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的稅率看齊。
報道指,今次徵稅措施尚未在全國統一推行,目前只見於個別省市的實際案例,暫未有財政部或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公布具體細則。 徵稅是否追溯過往年度、是否按保單金額或持有年期設門檻,以及會否擴展至其他城市,均有待官方進一步說明。
有稅務律師分析,境外保單分紅及利息,其實早已理論上落入《個人所得稅法》「境外投資收益」範疇,只是過往實務上執行較少。 隨着CRS(共同申報準則)金融信息交換機制持續落實,內地稅務機關能透過跨境數據掌握居民境外保單細節,今次個案式徵稅被視為在相關數據到位後,開始強制執行既有稅法規定。
現行稅法第四條仍明文規定「保險賠款」屬免稅所得,今次徵稅亦僅集中於分紅及利息收入,並不涉及因身故、疾病或意外獲得的理賠金額。 從目前披露的案例看,純保障型保單(如定期人壽、意外險、醫療險等)賠付,暫未被納入課稅範圍。
消息傳出後,對香港保險市場及相關金融股造成即時衝擊。保誠、友邦等高度倚賴內地客來港購買保單的保險股,股價在倫敦及香港市場一度急跌,保誠盤中曾挫逾一成,友邦在港股亦跌約8%;滙控及渣打等跨境銀行股同樣受壓。 市場憂慮,假如內地客戶購買香港分紅保單的稅務成本上升,將削弱相關產品相對內地保險的吸引力。
記者:C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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