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療保障局通報一宗涉及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的醫藥購銷商業賄賂案件,指出該院有工作人員先後收受商業賄賂46次,最長一筆持續長達11年,單次涉款最高達1,658萬元,累計涉案金額高達1.84億元人民幣。事件牽涉逾30家醫藥企業,反映醫藥耗材及藥品採購環節的利益輸送問題備受關注。
通報指出,涉案產品主要為人工晶體、藥物洗脫支架系統、快速交換球囊擴張導管、心臟起搏器及生物可吸收醫用膜等醫用耗材,涉及約30多種產品,相關賄賂累計約1.74億元人民幣;另有10種涉案藥品,包括注射用萘普生鈉、奧拉西坦注射液、注射用蘭索拉唑及鹽酸納美芬注射液等,賄賂金額合計約1,000萬元人民幣。
國家醫保局表示,超過30家醫藥企業長期向該院工作人員行賄,當中至少11家企業涉及單位行賄罪。通報特別點名,河北祥恩醫療器械貿易有限公司為向醫院銷售價格偏高的醫療耗材,累計向相關人員行賄2,064萬元人民幣。當局又提到,在此前一宗涉及支架及球囊的行賄案件曝光後,該院於2025年下半年仍牽涉另外9宗司法刑事判決,顯示相關問題並非個別事件。
國家醫保局指出,部分醫療機構內部教育及管理較為鬆散,少數人員長期、多次收受商業賄賂,令藥械採購及臨床使用可能受到不當利益影響。當局批評,企業以回扣換取處方權或產品使用量,不但扭曲正常採購秩序,亦可能透過抬高報價製造行賄空間,最終令病人承受較高的醫療成本,損害市民獲得優質且價格合理醫療服務的權益。
記者:C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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