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進一步收緊無人機管理,新修訂的《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將於今年11月15日正式實施。新規將北京市行政區域全域列為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除法規另有規定及特殊保障情況外,不但禁止無人機飛行,亦禁止持有、存放、運輸或攜帶無人機及其核心部件進入北京市,管制範圍較以往大幅收緊。
北京市政府表示,新規是為應對首都地區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的新形勢,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加強空域安全管理。規定要求,特殊保障單位須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釐清管理責任,相關飛行活動亦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新規推出前,北京已於今年5月起實施無人機管理規定及資料核實安排,相關資料核實工作已於7月31日結束;待新規生效後,原有的《北京無人駕駛航空器信息核實辦法》亦會同步停止執行。
新規最受關注之處,是確立「全域禁存」原則。規定實施後,所有單位及個人除非獲法規另行容許,均不得在北京市設立無人機倉庫、臨時存放點或其他儲存場所。此前已存放於北京的無人機及核心部件,必須在11月15日前轉移至北京市以外地區;公安機關日後會加強巡查,對逾期未轉移或違規私自存放的行為依法處理。
為協助市民處置現有設備,北京市除了容許市民自行攜帶無人機離京,亦設立現場回購、報廢回收及寄遞出京三類渠道。已完成公安資料核實的個人,如在9月12日至10月31日期間到指定回購點出售無人機,可獲回購成交價30%的補貼,每部最高3,000元人民幣;若在11月1日至14日期間處置,補貼則降為成交價15%,每部上限1,500元。
不欲出售設備的市民,可把無人機交到政府設立的報廢回收點。10月31日前完成回收,每部可獲200元人民幣補貼;11月1日至14日完成,補貼為每部100元。至於寄遞出京安排,市民可於9月12日至11月14日期間,以郵政EMS寄送無人機到北京以外地址,完成核驗後可獲豁免寄遞費。當局提醒,補貼只適用於已完成資料核實的個人持有設備,並須在限期前經指定渠道完成處置。
記者:C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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