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旅行社年代旅遊在春節期間組團到越南出遊時,導致數百台旅客於富國島遭「遺棄」,初估賠償金額約2000萬元新台幣;年代旅遊負責人林大鈞發表聲明稱,因財務問題無法對旅客賠償。觀光署長周永暉1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已研議修法調高發展觀光條例的處分額度最高2倍,及履約保證保險最低投保金額。
台灣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證實,林大鈞16日先口頭向品保協會表示,已經做不下去,無法再退費跟出團。協會便請他擬一份聲明,後續會啟動履約保證保險理賠,該公司保額有1000萬元,不夠賠的會由品保協會負擔。
台灣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表示,依照先前業務檢查,年代旅遊已收錢但未出團的金額有1300萬元,這次富國島事件旅客在外站被迫刷卡的費用約有200萬元,還有旅客離團後自己付錢住飯店的費用,整體初估要賠償2000萬元。
周永暉表示,過去甲種旅行社辦理旅客境及及本地旅遊業務,履約保證保險最低投保金額為2千萬元,若有加入品保協會僅須投保500萬元,但現在團費都在升高,因此研議要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這部分因為會增加業者負擔,還要再跟業者討論。
周永暉說,現在發展觀光條例的處分額度也太低,無法與時俱進,此次也會一併修法,不同罰則將調高至1.2倍至2倍不等,目前已送觀光署法規委員會進行,之後經台灣交通部核定就可送「行政院」核定,再送到「立法院」。觀光署表示,草案最快上半年可出爐。
記者:C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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