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王秉亮被指在2022年4月至6月新冠疫情期間,濫發逾6000張「免針紙」,早前承認4項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在區域法院判囚9個月,是本港首宗濫發「免針紙」 定罪判刑案件。法官郭偉健判刑時批評,王秉亮財迷心竅,利慾薰心。
案情指,62歲的被告王秉亮,2022年4月至6月即疫情期間,在沒有任何檢查下,向求診病人發出合共逾6000張俗稱「免針紙」的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被告承認於2022年4月14日、6月2日及兩度於6月11日在香港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被告原再被控另外兩項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則獲准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法官郭偉健判刑指,被告2022年3月起不尋常地簽發大量免針紙,質疑他簽發前未有履行職責,沒有進行臨床診斷及醫學評估。郭官批評,被告只為吸引逃避接種的新病人求診,從而賺取逾465萬元診金,肯定他利用簽發權利貪心斂財,放棄醫生專業操守,批評他財迷心竅、利慾薰心。
郭官指,被告在案發前,已為病人接種逾5000劑新冠疫苗,未有人出現不良反應,反映他理應知道接種的安全性,不接納他指簽發免針紙是因為擔心疫苗副作用,質疑相關解釋只為開脫罪責。郭官亦不同意被告沒欺騙病人信任,形容他與逃避接種的病人同流合污。其中一名控方證人,在獲得被告簽發免針紙後感染新冠病毒,反映被告的行為,將病人置於感染風險之中,不接納被告未有對求診者構成傷害的說法。
由於未有相關判刑先例,郭官判刑時,需要考慮被告的罪責、犯罪意圖、犯罪行為後果及他人損失等,以判監15個月作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考慮被告有做義工、貢獻社會,再減1個月刑期;至於被告喪失專業資格,法官形容是咎由自取、與人無尤,不構成減刑因素,最終判即時監禁9個月。
記者:C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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