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就美國蘋果公司和Google分別違反歐盟反競爭法的案件作出終審裁決,裁定兩間公司敗訴。其中,蘋果須向愛爾蘭補交130億歐元稅款,Google則須支付24億歐元罰款,兩間公司均都對裁決表示失望。
蘋果涉及的案件中,歐盟委員會在2016年裁定,愛爾蘭20多年來向蘋果兩間子公司提供非法的稅務優惠,造成不公平競爭,蘋果2020年獲歐盟普通法院判處勝訴,歐盟之後上訴。歐洲法院今次駁回下級法院的裁決,判蘋果要向愛爾蘭補交130億歐元稅款
而Google在2017年被歐盟委員會裁定濫用優勢地位、偏袒自家購物服務,在搜尋結果優先顯示自家的購物網站,壓低競爭對手排名,被處以24億歐元罰款。Google隨後提出上訴,歐洲法院在終審裁決駁回Google上訴,維持原判。
主管競爭事務的歐盟委員會副主席維斯塔格形容,歐洲法院的裁決不只是歐盟的勝利,也是稅務正義和公平競爭的勝利,顯示即使最強大的科技公司亦不能凌駕法律。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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