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女高中生命案爆警監父疑滅證護子
刑警隊長涉洩密拖案被捕

2 星期前
光州女高中生命案爆警監父疑滅證護子
 刑警隊長涉洩密拖案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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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光州今年5月發生的17歲女高中生遇刺身亡案件,近日掀起新一波輿論風暴。隨著23歲疑犯張允基(音譯)被控強姦未遂殺人等重罪接受審判,檢警調查卻揭露多名警界人士涉嫌「官官相護」,包括現職「警監爸爸」私自銷毀關鍵證物,及負責偵辦案件的刑警隊長拖延移送檢方、向疑犯父親通報調查進度並疑似親手清理血跡車輛,兩人目前分別因滅證爭議及證據消失疑雲遭到調查,其中隊長已被緊急逮捕。

案情顯示,張允基於5月5日凌晨在光州市光山區街頭持刀刺殺一名素未謀面的17歲女高中生,並刺傷上前協助的男高中生。 檢方補充調查指出,張犯案前兩日已攜帶凶器在市中心四處徘徊,伺機襲擊獨行女性,案發當晚先企圖強暴受害人未遂,隨即多次捅刺其頸部及上身,屬「因姦不遂而殺人」的性暴力目的殺人案,而非最初警方強調的「隨機殺人」。

原來,張允基的父親是現職警監(中層警官),任職非偵查部門。 檢方調查發現,案發3天後(5月8日),張父曾前往兒子的租屋處收拾物品,期間擅自把屋內一具真人比例成人情趣娃娃拆解丟棄。該娃娃關節被切斷、胸部嚴重受損,被認為是反映張嫌扭曲性觀念及犯罪動機的「核心證物」。

檢方亦在搜索張家本宅時發現,張父在搬家過程中曾把兒子使用過的舊款手機及部分個人物品付之一炬,涉嫌燒毀可能載有行蹤及通訊紀錄的電子證據。 不過,南韓刑法目前對親屬在犯人隱匿或湮滅證據罪設有「親族特例」,血親在部分情況下可免於湮滅證據罪處罰,令張父即使被確認有毀損證物行為,仍未被正式刑事立案,只被警方停職調查,引發社會強烈不滿。 事件曝光後,國會已有議員提出修法,建議刪除相關親屬免責條款,避免再有「警察爸爸滅證卻無法可治」的荒謬情況。

警方「貼心照顧同袍家屬」的行徑也陸續被揭露。雖然張嫌獨自外宿且從不向父母透露住址,光山警察署辦案人員卻私下向張父提供其租屋處地址及門禁密碼,令其得以自由進出並處理屋內物品。 此外,張嫌用作企圖綁架及運送受害人的SUV休旅車,在案發僅一天、車內仍沾有受害者血跡的情況下,警方便把涉案車輛交還家屬,張父其後駕駛該車逾半個月。 直到檢方介入搜查,才在車廂角落尋獲尚未被移除的行車紀錄器記憶卡,被質疑「血車先還家,證物後補救」。

負責該案的刑警隊長則被指是整個「放水」疑雲的關鍵人物。光州警察廳表示,調查過程確認部分證據失蹤及處理異常,於是在7月6日清晨緊急逮捕當時總管調查的光山警察署調查組長(即該刑警隊長)。 他除涉嫌私自在涉案SUV內清理血跡與銷毀物證外,還被發現多次以手機向張父傳達扣押搜查、申請拘捕令等關鍵辦案進度,甚至在取得DNA鑑定結果後拖延長達6星期才把案件移交檢方,被批評嚴重影響辦案時效及嫌犯羈押審理程序。

辦案過程中,刑警隊還曾安排張嫌與其父通話約10次,且與張父有數十通「未記錄於案」的聯繫電話,警方起初辯稱是為「動搖嫌犯心防」的辦案技巧,但相關通話並未載入調查日誌,內容亦交代不清。 隨著輿論壓力急升,光州警察廳態度由最初力挺「程序無誤」轉為宣布成立22人專案小組,全面調查調查組長及其下所有組員的行為,目前原案刑事組全員已被停職,案件由其他單位接手。

記者:C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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