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宣布放寬BNO簽證條件
容許1997年後出生港人申請

2 年前
英國宣布放寬BNO簽證條件
 容許1997年後出生港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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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政府宣布,擴大BNO簽證計劃,放寬港人的申請條件。在新安排之下,容許1997年7月1日之後出生的18歲以上港人,只要父母其中一方擁有BNO護照,就能直接申請簽證。英國移民政務次官福斯特在聲明中表示,有關改動能堵塞漏洞,預計會在今年10月生效。

父母毋須一同移居英國 1997年後出生港人仍可申請BNO

英國政府去年初開放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即BNO的簽證居留申請,但只限本身已持有BNO的人士。在1997年7月1日或之後出生、未持有BNO的子女,只能跟隨父母以受養人身份「附屬」申請,因此一些父母不願意移居英國的家庭,沒有BNO的子女不能自己移居英國。

英國內政部官員書面回應國會質詢時指,有關做法不公平,因此英國政府計劃在九月修訂法例放寬相關措施,容許18歲或以上、在1997年7月1日或之後出生、至少其中一名父母擁有BNO護照的香港人,可單獨申請BNO簽證到英國。但申請人仍要符合證明可自給自足等經濟要求,新措施預計十月生效,因此現時合資格的1997年後出生港人,毋須與父母一同移居英國。

英國在去年一月底開放BNO簽證申請,內政部公布最新數據截至去年年底,合共收到十萬三千九百宗申請。彭博社報道則指,申請人數比起英國政府預計少約一成五。

外交部駐港公署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

針對英國政府宣布擴大BNO簽證計劃,外交部駐港公署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發言人指英方公然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及中英雙方交換的備忘錄有關約定,不顧中方堅決反對和嚴正反制,以香港國安法為借口反復操弄BNO問題,堂而皇之為反中亂港分子提供庇護所,再次暴露其偽善面目和唯恐香港不亂的卑鄙企圖。英方自己違反承諾,卻賊喊捉賊、倒打一耙,何以取信於人,何以取信於公理和國際社會。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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