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橋情殺案4被告不准保釋
辯稱助減肥錯手 調查人員懷疑

2 年前
洪水橋情殺案4被告不准保釋
 辯稱助減肥錯手 調查人員懷疑 洪水橋情殺案押後再訊 4被告不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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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全港的洪水橋情殺案,25歲男子在街頭拖行女死者遺體。他被控謀殺罪,另外同屋3名租客涉嫌非法處理屍體被捕,各被控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今早(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施祖堯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27日早上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各被告不准保釋。

報稱減肥錯手殺人 不排除另有內情

就有報道稱,有人報稱體重超過200磅的30歲姓葉女死者,一直想減肥變靚啲,最近誤信同屋友人建議,採取「地獄式」減肥法,不眠不休瘦身削肉,為免不致半途而廢,其姓男友從旁「協助」,見她瞌睡即用盡方法打醒她,疑因此弄出人命。

據悉,調查人員對「減肥錯手殺人」之說抱有懷疑,不排除另有內情。消息稱,葉女與吳男在洪水橋富安花苑同居後,甚少回家探望家人,警方日前已聯絡到死者父親,他表示已一年多沒見女兒。另有街坊為求安心,今日中午在場拜祭。附近油站職員亦透露,認出死者經常到油站買煙及買雪糕。

案發時眾人均身處單位內

4名被告依次為吳家聲(男,25歲,無業)、蔡志朗(31歲,男,倉務員)、鄭沛雯(28歲,女,家庭主婦)、陳穎康(27歲,男,倉務員)。吳家聲被控於2022年4月28日與4月29日之間,在元朗洪水橋田廈路富安花苑某單位謀殺葉芷清。蔡志朗、鄭沛雯及陳穎康被控於同日同地阻止合法埋葬葉芷清的屍體。

警方早前表示,疑犯與死者為情侶關係,兩人於一個村屋單位同居。案件除當場拘捕的疑兇外,另居於同一單位的2男1女涉嫌阻止合法埋葬屍體被捕,分別為31歲、27歲及29歲,均為租客,當中有一對夫婦,相信案發時他們均身處單位內。

初步懷疑死者與疑兇同住的3房700呎村屋單位為兇案現場,單位內有血漬。據初步檢查,女死者身體已發脹,頭部被保鮮紙包着,後腦有血漬和1厘米傷口,身體多處有瘀傷,雙腳有懷疑被腐蝕性液體灼傷的傷痕,相信女死者於被發現前早一日死亡,具體死因仍有待法醫檢驗。

編輯:YS CH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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