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強巡查防劏房濫收水電費
議員倡「最佳推銷員」宣傳租管條例

政府加強巡查防劏房濫收水電費
 議員倡「最佳推銷員」宣傳租管條例 政府多個部門已制定聯合行動方案,加強打擊「劏房」業主濫收水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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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前日指自水務設施修訂條例及租務管制條例生效後,仍有不少租客及團體反映有「劏房」業主濫收水電費,故房屋局、發展局、差餉物業估價署及水務署已制定聯合行動方案加強打擊有關不法行為。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建議政府與地產物業監管局合作,向租客加強宣傳。

政府發言人前日指估價署將與水務署強化聯合巡查,以及共同處理「劏房」業主濫收水電費投訴個案及主動巡查,增加蒐證的協同效應,亦建議「劏房」租戶可直接向水務署申請安裝獨立水錶,以便署方主動聯絡業主跟進,並會進行新一輪推廣及宣傳工作,加強宣傳租務管制條例及水務設施修訂條例。

實施逾半年僅1宗檢控

鄭泳舜對此表示,劏房租務管制條例實施逾半年,但只有1宗檢控個案,並透露差估署過去近4個月共發現約500宗違規個案,反映問題仍然嚴重,執法力度不足,不少人仍不清楚有關條例。鄭泳舜建議政府與地產物業監管局合作,透過地產物業代理向租客加強宣傳。他又表示當局亦應加強巡查執法,透過水錶資料掌握「劏房」數目,期望各部門的聯合行動能加強作用。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則指以往業主為方便處理水電收費,會經過地產代理建議,在雙方同意下定出定額收費,又指電力公司累進制收取電費、加上有燃料附加費,質疑難以計算每戶費用。他又表示在4年租住權下,業主不能趕走「劏房」租客,如租戶遭濫收費用可依法例控告業主。至於為「劏房」租戶安裝獨立水電錶,佘慶雲擔心單位內根本沒合適位置安裝電錶,難獲電力公司、法團批准。

編輯:C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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