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6月起生效的《小型無人機令》,相關的寬限期於上月30日屆滿,本月起全面實施,警方聯同民航處上周五(9日)至昨日(11日),於維港兩岸放飛小型無人機熱點進行聯合執法行動,發現4宗個案違反《小型無人機令》,當中兩人被捕。
因未有註冊被捕
警務處重大事故科大型活動策劃組警司余兆泉表示,4名涉嫌違規的男子,年齡介乎20至41歲。當中兩宗個案涉及未經許可在限飛區內飛行,交由警方跟進,兩人被捕,包括一名20歲菲律賓裔男子,涉嫌於上周五在中區放飛其甲二類小型無人機到終審法院上空的限飛區;另一名41歲姓關男子,涉嫌同日在油尖區放飛其甲二類小型無人機到高鐵西九龍管制站上空的限飛區。警方以兩人涉嫌「未有註冊為註冊遙控駕駛員而進行飛行」、「未有為其無人機註冊而進行飛行」、「違反飛行高度要求」及「未經許可在限制飛行區內進行飛行」作出拘捕。
另外兩宗個案俱因在油尖區放飛其甲一類小型無人機時,違反飛行高度要求,交由民航處跟進。民航處署理高級民航事務主任林慧詩指出,截至本月初,已有超過18,000名人士透過民航處的電子平台成功註冊,處方提醒仍未為無人機完成註冊的人士,在放無人機前必須在電子平台完成註冊。民航處及警方會不定期在放飛小型無人機熱點進行聯合執法,保障航空和公眾安全。
編輯:C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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