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12日)上午於香港仔拘捕一名49歲男子,涉嫌多次在社交平台發佈針對警員及家屬的「起底」信息,以及侮辱國歌。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男子的住所和辦公室,檢獲曾用作發佈有關信息的電子通訊工具,疑犯正被扣查。
警方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在其社交平台發佈具有煽動意圖及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起底」罪行的訊息,當中包括侮辱國歌及針對警員及其家屬起底的帖文,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條「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罪。
發佈多篇七欖賽事播錯國歌信息
據報疑犯是一名專門招攬年輕少女任模特兒,拍攝色情及不雅照片的「私影」攝影師。他涉嫌在今年8月至11月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平台賬戶發佈多篇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當中包括有關在國際欖球賽事中播錯國歌及寫錯國歌名事件的帖文;被捕人亦曾借早前西灣河搶槍案罪犯被判刑案件,再次發佈針對在該案開槍的警員及其家屬的起底帖文。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2年。另外,干犯「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編輯:C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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