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非法集結案羅健熙罪脫
另4人被判監1年多至2年

1 年前
理大外非法集結案羅健熙罪脫
 另4人被判監1年多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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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主席、前區議員羅健熙,涉2019年於理工大學外參與非法集結,與另外4人早前於區域法院審訊後,羅健熙被裁定非法集結罪脫,而另外4人則罪成,被判監15至24個月。

事件至少有130人被捕

涉案被告包括70歲陳重誼、22歲譚浩鳴、38歲莫德惠、36歲羅健熙及31歲鄧卓儒。除羅健熙、鄧卓儒外,其餘被告均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鄧卓儒被裁定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本案始於2019年香港出現的社會事件,直接起因是2019年11月11日,有人佔領理大後,警方將理大圍封,有群眾和警方對峙,當時示威者希望衝破警方的防線,放行理大內的人,暴力亦於晚上開始升溫。事件至少有130人被捕,至少有200人聚集,示威者的出現影響遊客及上班市民。

練官指被告是「近乎戀童癖」的行為

法官指,陳重誼認為自己出自好心幫助別人,但他這種以態度為先的處理方式,並未考慮到警方鮮有開槍射向示威人士,譚浩鳴及莫德惠扭曲的「正義之心」亦非求情理由,在這些不顧事實而參與示威的人推波助瀾下,事件變得越來越嚴重,遂判3人入獄24個月。鄧卓儒以記者身份拍攝現場情況,但亦管有萬用鉗及鐳射筆,遂判監15個月。

另外,法官練錦鴻又表示,本案被告異口同聲指到場為了協助年輕人或學生,形容盲目崇拜青春乃情感投射,甚至是「近乎戀童癖」的行為。另外,羅健熙早前被裁定脫罪,律政司已向上訴庭申請以案件呈述形式提出上訴,羅健熙准保釋候上訴,期間不得離港。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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