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沙頭角指揮官陸振中去年醉酒鬧事
再涉非禮被控7罪准保釋候審

前沙頭角指揮官陸振中去年醉酒鬧事
 再涉非禮被控7罪准保釋候審 陸振中去年6月中涉三度非禮同一名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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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頭角分區指揮官陸振中去年7月中懷疑醉酒鬧事,襲擊兩名督察同袍。警方經調查後,再揭發他去年6月中懷疑三度非禮同一名女子,他被控非禮、危險駕駛、襲擊等7項控罪。案件今(4日)在粉嶺法院提堂,陸振中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2月15日再提訊,以讓控方準備轉介文件,案件將轉到區院審理,被告准以5,000元保釋候訊。

43歲被告陸振中報稱任職警察,案情指他去年7月中休班期間在上水一間酒樓消遣後,酒醉後欲先行駕車離開,同袍擔心他違法而上前勸阻。其間陸振中懷疑喝醉「發酒瘟」,咬損一名男督察手指,推撞間亦推倒一名女督察。兩人傷勢不嚴重,自行到醫院處理。事件驚動警方高層,陸振中其後被停職候查。翻查資料,陸振中是警方談判專家,曾任商罪科署理警司,去年3月18日,他曾就「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涉嫌串謀詐騙的案件交代案情。

殘廁內三度非禮同一女子

警方另揭陸振中去年6月22日及23日期間,涉嫌在粉嶺聯和墟街市熟中心傷殘人士洗手間內,三度非禮女子X,又於去年7月15日在粉嶺一鳴路涉危險駕駛及襲擊3人,被控3項非禮、1項危險駕駛、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1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1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准被告以5,000元保釋,但不得離港及要交出旅遊證件,不得干擾證人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

警方確認陸振中現已被停職,並指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編輯:C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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