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計劃檢討公屋富戶政策,消息指有委員提出縮短暫住期、收緊資產申報安排、收緊公屋富戶的入息及資產限額。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江玉歡指現時富戶政策弊端多,形容是「難入難出」,令公屋流轉相當慢。
江玉歡:「定期暫准居住證」最長有效1年過長
江玉歡在電台節目表示,公屋富戶政策原意是更妥善運用資源,但現時卻有很多弊端,例如有申請者寧願降低薪金甚至辭職,以符合入住資格。另外,輪候冊上的居民亦最少要等6年才能上樓,但入住首10年都毋須再申報資產入息,形成「難入難出」的問題,令公屋流轉相當慢,做法不可取,應從多方面檢討。
根據現行政策,若公屋租戶的家庭入息超過現行公屋入息限額5倍,或總資產淨值超過公屋入息限額100倍,房屋署會發「遷出通知書」。但江玉歡指,這類住戶應該有較好的資源,有購買居屋或租住私樓的能力,質疑相關「定期暫准居住證」最長有效1年是過長。
梁文廣:縮短暫住期對打擊濫用公屋的成效不大
她認為,坊間上業主要求租戶遷出,通知期都不會長達1年,認為3至6個月才較合適。她又表示,為堵塞漏洞,住戶一旦達「富戶」標準,無論以甚麼方式轉移資產,都應該要遷走。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立法會「A4聯盟」議員梁文廣認為,如果只是縮短暫住期,對打擊濫用公屋的成效不大,因為在現時資產數碼化的年代,在很短時間內都可以轉移資產,不應純粹從數字上進行評估,見到公屋富戶的入息及資產數字,回落至相關範圍就讓他們恢復公屋資格。
記者:Kit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