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展開水上電單車試行計劃
提升水警在淺水區的救援效率

1 年前
警方展開水上電單車試行計劃
 提升水警在淺水區的救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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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昨日(8月15日)起展開「水上電單車試行計劃」,使用2部水上電單車,配合無人機進行救援,提升救援效率,可在接報後15分鐘到達現場。

警方指香港去年接獲76宗海上意外報案,有8人死亡。今年截至7月底共接獲65宗報案,8人死亡,當中5宗在划艇出海期間發生意外。水警東分區助理指揮官曾潔盈介紹,水上電單車的最高時速約每小時50海里,船長3.58米、闊度1.27米,沒有外露螺旋槳,可輕易進入淺水區、海灘或船隻繫泊區,亦可在泳客、獨木舟及直立板附近移動。

現時有16位警員參與試行計劃

水警東分區行動支援小隊主管黃耀邦提到,因水上電單車沒有配備航行燈,所以只會在日間執行任務,亦會試行水上電單車在不同天氣環境,包括大風大浪情況下能否進行搜救。水上電單車的載客量為3人,每次會有兩名水警負責駕駛,可拯救一名墮海者,若有多於一名墮海者,水上電單車會先運載傷者到支援快艇,再拯救其他傷者。

駕駛水上電單車的人需要持有水警專業航海資格、救生銅章等。現時有16位警員參與試行計劃,將於11月進行第一輪檢討,其後於明年3月至4月再進行第二階段測試。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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