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控告美聯集團及旗下美聯物業、香港置業,以及公司5名人士,指他們與其他地產代理簽訂協議,要求前線代理在銷售一手物業時,必須收取最少2%實收佣金,構成合謀定價,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至於涉案的中原集團,由於向競委會申請寬待政策獲接納,因此不被競委會提告,但仍可能被展開後續訴訟。
競委會:兩龍頭合謀行爲嚴重影響業界
競委會指,美聯與全資擁有的香港置業,與中原與旗下的利嘉閣早前就一手住宅物業的回佣安排合謀,要求物業代理交回最少2%實收佣金,間接令物業代理失去自由回佣給買家。競委會指指兩間公司在去年12月至今年3月期間,先後6次會面協商,隨後在今年1月發出內部通告,列明代理由今年1月1日起,必須在交易收取最少2%實收佣金。
競委會指,美聯及中原在業界有龍頭地位,合謀行爲嚴重影響業界,規定代理實收佣金變相限制買家的回佣水平,令買家或需支付更高金額,舉例一個1000萬的單位,發展商向地產代理提供3%佣金,在合謀下規定代理收取2%的實收佣金,買家只能獲1%的回佣,令買家未能按回佣多少,選擇適合的地產代理。
被入稟控告的五名美聯集團高層,包括美聯董事總經理黃靜怡、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董事李頌賢、營運總監張子存及香港置業行政總裁馬泰陽。競委會入稟尋求競爭審裁處頒令違反守則、施加罰款、取消五人董事資格等。
中原在調查過程中表現合作
競委會指,中原和利嘉閣早前就案件向競委會申請寬待,並簽訂寬待協議, 現階段受寬待協議保障,未被入稟控告。競委會指,由於中原在調查過程中表現合作,令案件可以在展開調查後11個月,向涉嫌違例的企業提告。
競委會指寬待政策短期可能令人覺得「放生」中原, 但長遠能制止合謀行爲,對消費者利多於弊,寬待政策亦向合謀參與者提供誘因,停止行爲並舉報,不認爲會帶來反效果。競委會指,寬待政策是「鬥快」,只會接受首名舉報並符合申請寬待條件的企業,呼籲正參與合謀行爲企業,把握機會舉報及申請。
競委會又指,申請寬待並非無後果,指經審裁處裁定行爲屬反競爭後,競委會可向中原發出違章通知書,要求中原承認違反競爭法,方便受影響的消費者提出後續訴訟,並要求中原採取落實改善措施。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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