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球場昨晚(6月7日)舉行的世界盃暨亞洲盃聯合外圍賽,中國香港以2比4不敵伊朗。但賽事中發生插曲,3人涉嫌侮辱國歌被捕,包括2男1女,年齡18至31歲。
警方指,3人在播放國歌期間全程背向球場及沒有站立,全部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下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由灣仔警區重案組調查。 警方強調,任何人如公開及故意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新思維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表示,不反對警方執法,但市民仍在學習和消化《港區國安法》和《國歌條例》等,認為教育比懲罰更重要。自由黨張宇人表示,外國大大小小的球賽都會播國歌,觀眾會基於尊重國家和禮儀,表現莊重,認為中國人也必然要尊重中國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