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8歲中國籍女子,她涉嫌在未經其前男友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包括當街展示載有其前男友個人資料的告示牌,被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
公署的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女子於2019年開始交往,並定期給予被捕女子生活費。其後,兩人於2023年10月分手。數日後,有人在事主工作地點附近的街道上展示一塊載有事主個人資料的告示牌,並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包括聲稱事主欠債並要求還款。
不久後,有人再分別在事主所居住大廈外牆及單位門外張貼類似內容的單張,以及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公開群組發布類似訊息,披露事主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大約年齡及照片。
私隱專員公署強調,「起底」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提醒市民不要因為感情或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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