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物流局建議,通過法例規管網約車平台,明確以牌照及若干發牌條件方式規管,目標在下年訂定立法建議。Uber回應指,樂見政府肯定網約車在香港運輸系統所擔當的重要角色,並歡迎政府規管網約車平台的大方向。
局方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提到,考慮到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每程載客量相對較低,政府有需要控制相關服務及車輛總量,確保有效使用道路和交通暢順。當局評估是否批准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供應時,會考慮現時網約服務等的數量及服務質素,是否能滿足乘客需求,以及明年的士車隊陸續投入服務後,對點對點服務供應的影響。
文件指,研究深圳及新加坡等地的情況後,發現有關地區都有法例規管網約車平台或司機,平台需向政府申領牌照或營運許可,並按審批條件營運業務,以及需要作盡職審查,包括確保透過平台提供服務的車輛和司機,已領取合適牌照和購買保險,否則均屬違法;而合資格司機,只可透過獲政府發牌的平台提供預約服務。
當局又指,政府已於去年底提高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罪行的罰則,但執法仍有一些限制,為加強阻嚇,初步建議修訂《道路交通條例》第 52 條,清晰列明若任何人被判罪成,駕駛執照須被取消不少於一個指明期間,例如12 個月。
局方會與律政司及警務處進一步研究,盡快敲定修例細節。當局亦需要等候和一併吸納法院就一宗網約車司機司法覆核案的裁決。其中,運輸署今年稍後會調查乘客需求及轉變,6個月內檢視進展,預計一年內完成,視乎研究結果,再評估可透過平台提供合規服務的車輛類別和數目及牌證要求
網約車平台Uber表示,樂見政府肯定網約車在港運輸系統所擔當的重要角色,並歡迎規管網約車平台的大方向。Uber也提到,政府在規管網約車平台的同時,須同步制定可行、合理的網約共乘汽車發牌標準,強調任何就網約共乘汽車供應的數量限制,均會嚴重影響依賴平台來賺取收入的司機,可能導致市民面對更昂貴及可靠性較低的點對點交通服務。
Uber表示,政府於今年稍後進行後續研究時,必須考慮網約共乘服務在本港的普及和受歡迎程度,重申公司隨時準備就緒,與政府和其他持份者合作,共同討論規管網約共乘服務細節。
記者:C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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