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首次引用版權修訂條例中的「傳播權利」條文,對涉嫌非法轉播海外足球賽事的食肆進行執法。海關在行動中拘捕東涌一間餐廳的負責人及一名員工,並在餐廳內檢獲一批非法串流裝置及影音器材,總值約18000元。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東涌有餐廳涉嫌在未獲授權下,非法轉播海外足球賽事。海關昨晚(11月24日)採取拘捕行動,餐廳負責人及一名員工被捕,案件仍在調查,海關不排除更多人被捕。涉案餐廳位於東涌一間商場的地舖,約有80至100個座位,可提供酒精飲品,營業深夜時分。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高級調查主任周麗雯表示,涉案餐廳懷疑未獲授權下播放海外足球賽事,在版權擁有人協助下,在直播賽事期間,突擊搜查餐廳,當時有多於一部電視正在播放海外足球賽事。她指,在今次行動中檢獲一批非法串流裝置、影音器材及網絡裝置等,約值18000元。
根據去年五月生效的版權修訂條例,其中有關「傳播權利」條文,任何人未經授權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最高可判監禁4年,及就每項版權作品罰款5萬元。周麗雯說,今次行動是首次引用去年5月生效的版權修訂條例中的傳播權利而進行,亦是首宗引用傳播權利打擊食肆經營者,向公眾非法播放足球賽事的案件。
記者:C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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