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兒子詹劍崙因串謀欺詐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刑。詹培忠被判入獄2年10個月,詹劍崙判監3年1個月。而同案另一名65歲女被告王蓓麗,被裁定洗黑錢罪成,判監2年。
兩人被控於2013年在「亞洲資源」公司的集資計劃中,串謀商人等在配售可換股票據時隱瞞秘密「買殼」協議,詐騙聯交所、亞洲資源董事會和股東,涉及金額超過4200萬元。
兩人早前被裁定兩項串謀欺詐罪成,同案另一名65歲女子王蓓麗被裁定一項洗黑錢罪成,判監24個月。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被告行為損害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聲譽,又指詹培忠是欺詐計劃的策劃者,詹劍崙雖然看似是「傳話人」,但亦有積極參與,認為兩人刑責相同。
案情指,當時79歲的詹培忠及55歲商人詹劍崙,於2013年7月至2015年11月期間,串謀商人馬鐘鴻及其他人,詐騙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和股東,隱瞞馬鐘鴻與二人達成協議,即馬鐘鴻會向詹培忠支付2.1億元以控制亞洲資源全部已發行的70%至75%股本,令董事會批准配售新股及配售可換股票據,以及在公司公告中虛假指出董事或股東在可換股票據協議並無重大權益,促使股東通過決議。
記者:C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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