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渠務署一個承辦商兩名時任項目經理,控告兩人涉嫌多次虛報報價單,欺詐公司向3間分判商批出超過30張污水處理設施維修訂單,總值超過630萬元。兩名被告分別45及43歲,同為安樂工程時任項目經理,分別被控兩項及一項欺詐罪名,獲准保釋,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案發時,安樂工程負責多區污水處理設施及兩間污水處理廠的運作及維修。兩名被告負責監督相關維修工程,招標時須向分判商取得最少兩份報價單,並以報價單分析報告記錄報價,連同評估及建議交予公司審批。
其中一名被告涉嫌在2017年至2021年,向安樂工程虛假地表示18份報價單分析報告屬真確,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安樂工程向兩間分判商批出相關維修訂單,涉款共超過470萬元。另一名被告則涉嫌於2019年至2020年,以相類欺詐手段誘使安樂工程向另一間分判商批出13張維修訂單,涉款超過160萬元。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分析報告內列出的多間分判商,並無提交相關報價。
記者:C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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