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護膚品直銷公司男銷售員潘迪偉,被控於2013至2014年間,在住所向三名女同事落藥迷暈,案件於區域法院開審。據報道,被告否認三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毒藥罪。
首名女事主歐姓女子供稱,她與被告關係要好,視對方為哥哥。案發時,她因工作留宿被告住所,喝了被告給她的參湯後洗澡,其後失去知覺,翌日醒來發現自己全裸躺在床上,全身濕透。被告當時怪責她不應將房門鎖上。
第二名何姓女事主供稱,她是被告妻子的下線,曾獲邀到被告夫婦於九龍塘的住所留宿。她在洗澡後,喝了被告給她的水後「完全斷片」,醒來感到頭暈。事後,她收到被告的道歉訊息,稱「之前嘅事對你造成傷害」。
被告舅仔的前妻作供稱,2013至2014年間,有時在公司培訓課程上至夜深,曾到過被告家留宿2至3次。她憶述有一晚在被告家,當時只有她與被告在家,被告酙了兩杯水放在廚房,著她隨便喝用,她喝了其中一杯水後,翌晨獨自離開時感到頭痛和很辛苦,步履不穩,她以為是自己身體問題沒有深究。
庭上播放了一段錄音,一把男聲哭個不停說:「我唔想傷害你哋⋯⋯」他稱在網上見到「F2」安眠藥,又說:「我買咗之後有嗰種習慣……我冇諗過帶任何動機迷佢……」男聲續稱,他將水放在廚房,掉轉給了她都不知,直至他半夜發現沒有藥效,才懷疑是否別人吃了他的藥。男聲又說:「我控制唔到我自己。」他又稱想滿足其換衫的慾望,又說:「我同佢換衫咋⋯⋯瞓喺佢側邊,同佢傾偈。」但否認曾性侵對方。
有女聲質問說:「一杯有安眠藥嘅水,點會搞錯比我飲?」男聲回答:「我真係搞錯。」又說:「我真係唔係特登架,你信我啦。」他又承認安眠藥無色無味。
記者:Cec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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