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團MIRROR於2022年首次在紅磡體育館舉行演唱會,惟遭大型屏幕墜下導致舞蹈員受傷,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3名職員負責舞台統籌的職員被揭涉虛報屏幕重量,今(30日)早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欺詐罪不成立。
3名被告分別是42歲的項目經理吳凱瑩、61歲的工程統籌林志華,以及50歲的項目經理梁耀祖。他們被控於2022年5月19日至7月25日期間,串謀向康文署經理訛稱兩個負重表內註明的各項設備重量為實際重量,以誘使署方經理允許「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的演唱會繼續舉行。
另一項屬交替控罪的欺詐罪指,3人被控在同時同地藉欺騙,即在兩個負重表中,不誠實地及虛假地表示其内所述的多項設備的重量是該些設備的實際重量,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康文署的經理作出一項作為或一連串作為,即容許演唱會舉行,導致藝能工程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大國文化製作有限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3人早前均否認控罪。
據控方開案陳詞指,吳凱瑩負責協調各方及處理電郵通訊,林志華為藝能代表,而梁耀祖負責計算和檢查場地天花能否負荷懸掛器材重量。藝能工程先後兩次向康文署遞交懸吊設備負重表,報稱設備總重量約1.2萬磅、涉案電視屏幕重600磅,惟電視屏幕實際重逾400公斤,設備總重量達5萬磅,超重逾3倍。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鍾明新在判案書中指,控方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知悉設備超重的程度,亦未能證明他們在討論演唱會設備的會議中,知悉設備的實際重量,因此不接受控方的論點,裁定3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記者:C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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