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長責任制範圍未有涵蓋至常秘
楊何蓓茵:問題牽涉常秘一樣會調查

1 個 月前
首長責任制範圍未有涵蓋至常秘
 楊何蓓茵:問題牽涉常秘一樣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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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推出「部門首長責任制」,賦權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嚴重、廣泛或重複性和涉及部門首長的問題,但常任秘書長未有納入規管範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若發現常秘涉及導致問題的部分原因,亦會展開調查。她表示,目前的做法是交由較受查人員高級的公務員進行調查,而日後交由獨立的法定機構負責,觀感上會更公正,調查結果亦會更令人信服。

楊何蓓茵在電台節目上表示,部門首長責任制要求部門領導人積極帶領部門,了解大眾及立法會議員對工作的評價,衡量及預防風險,做好人事及財務管理等,不應該「坐喺到等問題到」。對於部門首長責任制不規管常任秘書長,楊何蓓茵解釋,措施的目的是希望做好日常部門管理,形容是部門首長的責任,而常任秘書長則主要輔助局長制訂及推行政策。如果有問題發生,調查過程中發現牽涉常秘,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一樣會對他們進行調查。

她強調楊何蓓茵指,負責調查的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會指出涉及問題的公務員,列出不同人的責任份額,不會將問題歸咎於制度。她指制度都是由人訂立,公務員無覆檢及改善,都會透過調查指出。至於調查報告會否公開,楊何蓓茵指政府好透明,但調查涉及私隱及機密,未必會逐頁公布報告。 

記者:C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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