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腦癱案醫生薛守智被裁定專業失當
家屬形容判決是「遲來的公義」

1 星期前
男嬰腦癱案醫生薛守智被裁定專業失當
 家屬形容判決是「遲來的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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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發生的「雙非」男嬰腦癱案纏訟逾16年後,醫務委員會研訊小組今日(5日)就涉事兒科醫生薛守智作出裁決,裁定他在處理初生男嬰黎遠建癲癇發作時,未有進行必要及及時檢查,屬專業失當。 男嬰父母黎志堅及彭紅英在聽罷判詞後表示,裁決是「遲來的公義」,雖然孩子已錯失黃金治療期、終身腦癱及四肢殘障,但至少「證明唔係個仔自己唔好彩」,有專業機構承認當年醫療處理有問題。

案情可追溯至2009年12月,黎氏夫婦由內地來港在浸會醫院分娩,初生第三天,彭紅英在產房出現高燒,確診感染乙型鏈球菌,其子黎遠建隨後亦發燒及出現癲癇,後證實患腦膜炎,引致腦癱及四肢殘障,須以輪椅代步及依賴他人照顧。 夫婦在2010年向醫務委員會投訴當值兒科醫生薛守智,指其在男嬰首次出現「新生兒癲癇」病徵時,未有返回醫院作全面檢查及安排適當治療,導致延誤診治。

重啟研訊期間的證供顯示,案發當晚凌晨約4時半,當值護士何潔霞(音)曾致電正在家中休息的薛守智,指男嬰「有啲濁奶」、身體有點緊、「有啲眼定定」,但之前情況穩定。 薛其後在供詞中表示,他當時判斷男嬰屬胃食道逆流「嗆奶」,而非抽搐或癲癇,遂在電話中指示護士把嬰兒放入孵箱、暫停餵奶並持續觀察生命指數,沒有即時返回醫院。

醫委會秘書處代表的大律師呂世傑在結案陳詞中指出,男嬰當時出現的「濁奶」與新生兒癲癇病徵高度相似,薛守智應考慮最嚴重風險,不能單靠護士轉述作判斷。 他強調,醫生有「謹慎責任」,即使護士或其他人提供資訊不完整,醫生仍需親自回院了解情況,不能以他人疏忽為自己開脫;在新生兒病情瞬息萬變的情況下,凌晨接獲可疑病徵通知仍留在家中睡覺,屬明顯失職。

呂世傑又引用《醫生註冊條例》及過往案例指出,香港法例並無把「專業行為失當」與事故嚴重程度直接掛鈎,重點在於是否存在疏忽;只要證實醫生在診治過程中有未盡應有謹慎責任,無論疏忽屬嚴重或輕微,均可被界定為專業失當。 辯方大律師則反駁,認為法律不要求醫生每一項處置都達到「最完美」標準,只有在出現基本或嚴重失誤時才構成專業失當;即使薛守智誤判嗆奶而非癲癇,診斷失誤本身不等同專業失當,不能只按後果作判斷。

記者:C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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