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早前二讀《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政府建議就醫務委員會的組成及申訴處理機制作出多項調整,當局形容改革屬「全面、透徹、具針對性」,期望堵塞制度漏洞,減少病人投訴在程序上「拉長戰線」。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近日出席電視節目時表示,醫委會改革並非停留於增加業外委員比例等「口號式」主張,而是集中改善由接收投訴、展開調查以至正式研訊的整體機制,務求避免個案再出現十多年未有裁決的情況。
盧寵茂指出,政府建議重整醫委會架構,當中包括優化處理申訴的前線和後勤安排,及時啟動調查和聆訊程序,減少中間環節的人為延誤。 他提到,初步偵訊委員會及研訊小組日後會分別正名,明確各自角色和職能,提升透明度及問責性,亦讓公眾更容易理解醫委會不同階段的處理方式。 當局同時建議,對干犯指定嚴重罪行的醫生引入即時暫停行醫資格安排,在研訊未完成前亦可採取行動,保障病人安全。
今次改革背景之一,是早前「雙非嬰腦癱案」觸發社會對醫委會研訊效率的廣泛關注,有關個案由投訴至研訊歷時逾十五年,被批評嚴重拖延,反映現行機制處理複雜投訴時缺乏時限及監察。 對於事件中醫委會秘書處是否有人失職,盧寵茂表示,個案「涉及不應延誤之處」,已將相關秘書處人員交由公務員事務局跟進,強調政府不會迴避問責問題,並須徹底檢視流程中有否制度性缺失。
社會一向關注醫委會是否出現「醫醫相衞」,部分輿論建議增加業外委員比例平衡專業審裁與公眾觀感。 對此,盧寵茂重申,單純提高業外委員數目屬「口號式」做法,未能回應投訴程序本身的結構問題。 他表示,若調查及研訊環節欠缺清晰指引和資源配合,即使委員組成有所調整,個案仍可能長期懸而未決,對投訴人及被投訴醫生均屬不公。
盧寵茂形容,今次修例工作是「對症下藥」,由申訴接收、個案分類、調查時序以至研訊安排均有具體改善,冀可為制度提供明確時間表及流程監督,減少長期拖延的空間。 他又指,醫務委員會作為規管醫生專業行為的法定機構,必須在維持專業自主與加強公眾信任之間取得平衡,改革目的並非削弱專業,而是在保障病人權益之同時,令醫生面對投訴時可以在可預見的時限下獲得裁決。
當局預期,相關《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在立法會完成審議後,醫委會將按新安排逐步落實改革措施,並會向社會交代實際執行情況及成效。 有病人團體及關注組織認為,若醫委會能在制度上引入處理申訴的時間框架及加強資訊公開,將有助減少外界對「黑箱作業」及偏袒業界的疑慮,期望改革能真正縮短投訴與研訊之間的距離。
記者:C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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