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特別業主大會通過兩個月內再開會
逾九成出席業主贊成續開業主大會

1 個 月前
宏福苑特別業主大會通過兩個月內再開會
 逾九成出席業主贊成續開業主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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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發生近八個月後,屋苑首場由法團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召開的特別業主大會今日(19日)舉行,會上以逾九成投票贊成通過在兩個月內再召開業主大會的議案,為後續處理大維修餘款、屋苑保險及物業前景等多項重大事宜鋪路。

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昨日上午11時起,分別在大埔社區中心、啟德社區會堂、香港仔華貴社區會堂及天水圍天暉路社區會堂,透過廣播形式同步舉行法團特別業主大會,讓分散居於各過渡屋的居民就屋苑事務表決。 合安早前指,由於火災後居民暫住地點遍佈多區,以及短時間內難以覓得可容納逾千人的單一場地,因此以多場地廣播方式開會,民政事務總署稱有關安排是「最方便居民」的選擇。

是次特別業主大會的主要議程包括:匯報受災最嚴重的宏志閣情況、啟動退回大維修餘款予業主的程序、匯報屋苑財務及保險跟進狀況、說明宏福苑與總承建商宏業及顧問鴻毅之間的合約狀況,以及討論並議決在兩個月內再召開下一次業主大會等。

合安表示,每個單位只限業主本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業主須於本月15日前預先登記及選擇場地意向,若個別場地報名人數超出容納上限,便以抽籤方式分配。 民政事務總署解釋,採用抽籤而非「先到先得」,是考慮到部分業主尤其長者未必能即時於網上自行登記,需透過親友或區議員協助,盼減少技術門檻對參與的影響。

特別業主大會四個場地合共約28%業主出席,出席率較以往不少屋苑的例行業主大會為高。 在投票環節中,有關「兩個月內召開下次業主大會」的議案獲逾九成出席業主投票贊成; 另有議案涉及去年財務年度核數報告,據悉因報告由前法團主席徐滿柑等人撰寫及簽署,合安只是直接取用並交業主表決,現場不少業主對報告內容及背景存疑,最終投票否決接受該核數報告。

宏福苑業主要求召開業主大會的呼聲早在今年3月已萌芽。獨立媒體早前報道,火災發生近4個月,大維修善後與善款安排等多項屋苑管理問題懸而未決,有業主發起聯署致公開信予特首李家超,要求政府督促管理人合安盡快召開業主大會,交代善款、大維修剩餘款項及屋苑後續方案等七項事宜。 其後,247戶業主或遺產管理人以紙本方式聯署,佔全苑總戶數約12.45%,超出《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不少於5%」的法定門檻,正式要求管理人根據條例召開特別業主大會。

聯署文件除提出退回大維修餘款、設立實體辦事處及專責人員處理業主查詢、要求政府允許多次返回單位收拾物件外,亦要求政府於會後公開全苑8幢樓宇完整勘查報告,並由業主大會決定兩個月內舉行下次業主大會。 是次特別業主大會通過在兩個月內再召開會議,可視為聯署業主其中一項核心訴求得到落實,亦為日後就餘款、保險賠償、物業去向及與宏業、鴻毅的合約安排等爭議作更深入討論提供制度平台。

記者:C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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