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擅用僱主資料作借貸諮詢人
私隱公署裁定三宗個案違例

1 星期前
外傭擅用僱主資料作借貸諮詢人
 私隱公署裁定三宗個案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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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早前接獲多宗投訴,揭發有外籍家庭傭工在未經僱主知情及同意下,擅自挪用僱主的個人資料向財務公司申請貸款,導致僱主無辜遭受收數公司滋擾。私隱專員經調查後公佈三宗相關個案,裁定涉事外傭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對資料使用的規定。公署呼籲僱主妥善保管個人信件及文件,同時提醒財務機構在審批貸款時應盡責核實諮詢人是否知悉事件。

根據公署調查的個案細節,涉案的外傭在向不同財務公司借貸時,將僱主的姓名、聯絡電話及住址等敏感個人資料,擅自填報為貸款申請的「諮詢人」或緊急聯絡人。由於外傭事前從未徵求僱主同意,僱主對借貸一事毫不知情。直至外傭無力還款、斷供或約滿離職失去聯絡後,僱主突然接獲財務公司或外判收數公司的追債電話、WhatsApp 短訊滋擾,甚至收到恐嚇信件,才驚覺自己的個人資料已被不當使用。這些滋擾行為對僱主的日常生活及精神造成嚴重影響,部分僱主最終需要報警求助以平息事件。

私隱專員鍾麗玲指出,涉事外傭將僱主基於僱傭關係而提供的個人資料,用於與原本目的完全無關的借貸用途上,而事前並未取得僱主的訂明同意。此舉已明確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的保障資料第3原則,即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個人資料不得用於新目的。公署已向相關違例的外傭發出警告或執行通知,要求糾正違規行為,若涉及詐騙等刑事成分,公署會將個案轉交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針對此類屢見不鮮的濫用資料事件,私隱公署向公眾及業界提出多項建議。公署建議僱主應提高防範意識,在家中妥善鎖好包含個人資料的信件、稅單、水電煤收據及銀行月結單等重要文件,避免外傭輕易接觸或拍照盜用。另一方面,公署亦強烈敦促各放債人及財務公司在處理外傭的貸款申請時,必須採取切實可行的步驟,主動聯絡並核實諮詢人是否知情及同意其資料被收集及使用。業界切勿單憑借款人一面之詞便草率批出貸款,以免助長違法行為及引伸後續的非法追債滋擾。

記者:C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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