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虐兒會促社署檢視
院舍監管制度及人手比例

防止虐兒會促社署檢視
 院舍監管制度及人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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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兒童院舍,日前被揭有職員涉嫌虐待或疏忽照顧兒童。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表示,社署應檢視現行監管制度的運作情況,包括人手比例等,並加強監管。

黃翠玲:相關工作機構應制定內部保護兒童政策

黃翠玲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對事件感到痛心及遺憾,認為有空間可再加強法例及預防機制,法改會早前就「沒有保護罪」公布最終報告書,希望政府能接納法改會建議,制定新罪行,範圍涵蓋家居及院舍。她指出,社署也應檢視兒童院舍現行監管制度的運作情況及人手比例等,並加強監管。

黃翠玲指,若同住的家庭成員或照顧者,在兒童面對受傷害風險時,如果保護不力或袖手旁觀,有機會付上刑責,尤其年幼兒童無法表達,也無能力保護自己,立法可為兒童提供更高程度保護,希望有足夠阻嚇力。

黃翠玲建議加強在社區推廣保護兒童政策,從事相關工作的團體及機構,應制定內部保護兒童政策,訂明員工、照顧者及義工,接觸兒童及提供服務時的原則,行為守則與界線及處理投訴機制,以及遇到懷疑虐兒事件的制度及流程,並在政策制定後加強培訓。

狄志遠:有關保護兒童的法例急不容緩

候任社褔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在同一節目上表示,過去已發生多宗虐兒事件,有關保護兒童的法例急不容緩,立法能加強警愓。他建議當局在新立法年度提交草案,相信會得到立法會支持。

對於兒童院舍發生虐兒案,狄志遠相信社署在3至4日內將有初步報告,建議除了服務流程的監管,也應檢視較少做的日常監管,透過社署各區專員可聯絡不同機構,特別是院舍照顧,提醒及了解運作情況,挽回社會人士對服務的信心。

狄志遠又提到,社署雖會巡查服務單位,但突擊巡查較少,通常是發生個案或收到投訴後才進行。他認為,巡查可以提醒有關工作程序,但巡查也未必能即時看到甚麼,未必是防止事件發生的有效方法。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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