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押後特首選舉
至5月8日

林鄭月娥:押後特首選舉
 至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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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行政會議舉行特別會議,批准引用緊急法,將原訂下月27日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押後至5月8日,提名期改為4月3日開始,4月16日結束。

形勢危急

林鄭月娥傍晚舉行記者會,表示行政會議今日舉行特別會議後作出有關批准,原定今年3月27日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日,押後至今年5月8日,而原定在星期日開始的選舉提名期,相應押後至今年4月3日至16日。

林鄭月娥說,有關決定是由於香港面對抗疫兩年來最嚴峻的局面,形勢危急,政府要集中力量應對疫情,不容有失,同時亦符合國家主席習近平的重要指示精神,穩控疫情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任務。她指出,這次並非港府第一次因疫情押後選舉,在前年7月時亦曾引用緊急條例,將第7屆立法會選舉押後。

一定公共衛生風險

林鄭月娥指,目前疫情已大大超越特區政府應對能力,選舉活動本身亦有一定公共衛生風險,在社交距離限制下,特首選舉候選人無辦法進行競選工作,削弱選舉公平性、公正性和公開性,亦影響未來特首的認受性。

若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只能押後14日,但疫情不能在兩星期內消減,但選委會可以不停行使權力,不斷押後14日。但若不斷押後會影響重要選舉。第二個規定是,若在提名期結束時無候選人,可以在終止日42日後重新舉辦選舉。但這個做法被動,要看14日內有無人拿到提名,為選舉帶來不確定性。

編輯:Yu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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