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制度之公平性一直引起廣大市民關注。政府最新計劃的簡約公屋將在未來5年推出3萬多個單位,藉以解決積弊已久的劏房問題。然在市民期待新公屋可縮短輪候時間之際,公屋的現行制度,不論在分配公平性、以及緩解社會最急切人群之住屋需要上,都存在着巨大漏洞:在一刀切制度下,「得公屋者得天下」、「公屋富戶」、「養懶人」、「有入無出」這樣的論調廣泛在社會流傳,這種文化非常不利於社會階層向上流動。筆者最近就這個題目發佈了視頻,收到很多有價值的討論,現就相關問題整理出一些建議方案。
首先,在現行制度下,公屋戶的租金支出遠低於同區私樓,以致收入水平相若的公屋與私樓住戶,在生活質素上差天共地。而公屋的設計逐漸完善,居住環境早已可媲美二手私人樓宇,這樣巨大的租金差異就不合理。政府可先把公屋租金與同區樓齡相若的私樓掛勾,並按公屋住戶的入息水平,去設計其可獲得相對於上述私樓單位之租金折讓:一些極端貧困的租戶,例如只獲得最低工資的單親媽媽和兩名年幼孩子的家庭,政府應考慮完全免除其租金;對於一些僅僅符合入住公屋資格的相對「富戶」,租金應較私樓只提供少量折讓、以令他們有向上流動的誘因(因為住公屋也便宜不了多少);至於處於「夾心階層」的私樓住戶,也因為省不了多少錢,沒有誘因「向下流動」到公屋市場。此舉可促進整體的上流力。
第二,定時審視現有公屋住戶是否仍符合居住資格,以免大量「富戶」佔用了社會寶貴資源。這樣做當然涉及極大的監察成本,但可以考慮要求民眾「自行申報」來建立第一重防線。我用澳洲的「空置稅」做例子,業主每年須主動呈報其物業是否空置,如是則需繳納樓價1%的稅金,但如果明明空置卻刻意瞞報,可重罰10%房價的罰金,這樣的阻嚇作用就極大,幾乎沒有人敢作虛假申報。香港的公屋制度也可採用類似的政策:每年要求公屋住戶主動申報其家庭總收入水平,如抽樣調查被發現有刻意瞞報,可被重罰。如果其收入已超出入住資格,未必需要即時強制遷出,可讓其繳納較高租金以平衡成本。
第三,公屋應主要興建在相對遍遠地方,或者在市中心的外環地帶。公屋住戶既然得到了政府的房屋資助,應該在交通上作出一些讓步,沒有理由和私人市場的業主享有完全一樣的便利性。過度地追求「平等」只會削弱投資人的信心:當富人社區中公屋林立,私人樓宇價值會降低,發展商投地的出價也會變得保守。香港政府的賣地收入佔比極大,如果庫房收入因房屋政策不善而減少,最終難以維持社會福利,受害的也是基層百姓而已。至於已經落成於市中心區域的上一代公屋,應按其所處的區份便利性,以及樓宇的樓齡及建築質素,定出合理的租金水平。
香港是個資本主義和市場經濟的社會,資源分配的方式仍應以這樣的原則進行。政府之手是用以保障低下階層的生活,而且應全數用以支援「最底層」的市民。現在的房屋政策漏洞極多,城市發展方向又不明確,非常不利於香港的長遠發展,望政府盡快糾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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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家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