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於上星期四(5月11日)發表報告,指《香港國安法》「 衍生出一個無法制衡的平衡司法體制,破壞陪審團制度和無罪假定原則」,要求美國政府引用《香港人權與民主法》和《香港自治法》,制裁香港司法機構29名負責審理國安官司的指定法官。
報告內容歪曲事實,美國此舉等同公然干預香港的司法制度,是以國家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特區政府及兩個律師會都發聲明嚴詞譴責。作為香港立法會議員,我堅定維護《香港國安法》及香港的司法制度,支持法官在不受干預的情況下,繼續依法審理國安案件。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是由美國國會於2000年10月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其職能是「監察中國法治和人權」,我認為是一個針對中國、「干涉他國內政」的組織,例如報告中形容「無法制衡的平衡司法體制」是完全沒有理由、沒有依據,根本是不負責任和扭曲事實的指控。
香港從來都是法治之地,司法獨立是香港長治久安的重要基石。《基本法》第八十五條清楚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一直以來,法官都是嚴格按照《基本法》及其他在香港有效的法律來審理案件,過程公平公正公開。而根據《香港國安法》,司法機構以指定法官審理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亦合法合理。事實上,每個國家、地區都有其司法制度及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美國便有二十多條國家安全法,若美國因此制裁香港的法官,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藉著干預香港事務來打壓中國之心,路人皆見。
美國一方面高呼要維護司法獨立,其實則其身不正,甚至干預自身法院的審訊。今年年初,美國德州聯邦法院頒令撤銷對墮胎藥物米非司酮(Mifepristone)批出的使用許可後,美國總統拜登隨即公開批評法院的裁決是剝奪女性的選擇自由。美國政壇究竟有多尊重法治,可見一斑。
美國自稱是全球最自由民主的偉大國家,卻一直披著民主法治的外衣來肆意干涉他國內政。這次美國對香港指手劃腳,甚至要求制裁香港法官,表面上是打擊香港的司法制度,實際上是對中國的步步進逼,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面對美國各種無理的不實指控,國家及特區政府必須堅守自己的道路,穩步前行。廣大的香港市民也要洗刷雪亮的眼睛,不要受蒙蔽及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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