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苗基金會長蕭芳芳女士星期四(6月27日)向我遞交有關《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的意見書。提出包括在「嚴重傷害」的界定、「傷害的複雜性」等六項建議。對我而言,《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立法工作,我非常感謝蕭芳芳會長百忙中抽空到來立法會遞交意見書,更感謝她多年來一直堅持為保護兒童作出的貢獻,我對此表示衷心的讚賞及尊敬。
與護苗基金創辦人蕭芳芳女士的淵源要提到2011年,當時我任職保安局副局長,並就《與兒童有關工作的性罪行紀錄查核》展開諮詢工作,當時我向護苗基金諮詢意見,因此與蕭芳芳女士結緣。事隔十多年,我從保安局副局長轉換成今天擔任立法會議員,並加入了《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委員會,參與審議條例。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要有效發揮其立法效果,社會要同心協力構築舉報機制,確保「指明專業人員」的舉報不受干擾,始能為受虐兒童提供適切的援助。此外,特區政府要全面加強公眾教育,提高社會人士對保護兒童的認知,同時提升「指明專業人員」對於兒童虐待事故的敏感度。
正如我在記者會上所說,舉報虐兒個案是全體市民的責任,我們每人若洞察到有虐兒的事情發生,便有責任去舉報。全社會都要對虐兒罪行有警覺,才可以有更多對「眼睛」去保護兒童免受傷害。今次條例草案將為強制舉報虐兒提供法律框架,並賦權勞福局局長針對個別行業制訂實務守則。我期望特區政府能羅列細節,以實用有效的政策幫助受虐兒童,讓我們的下一代在更加安全、健康、快樂的環境成長。
最後,再次感謝護苗基金!感謝蕭芳芳女士!希望護苗精神繼續發揚光大,讓社會更廣泛地明白保護兒童的重要性!
黎棟國(立法會議員、新民黨常務副主席) - 2024年6月29日
- 蕭芳芳
黎棟國|棟悉港情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