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再次「放寬」BNO 申請

  • BNO
  • 黎棟國
2 個 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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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政府在黎智英案判刑數小時後,突宣布進一步放寬BNO簽證資格,容許在1997年回歸前、父母為BNO但當年未替其申請、而當時未滿18歲的一批港人,現可獨立申請BNO簽證,並攜同配偶及子女赴英,實際上將計劃延伸至「二、三代」。表面看,是英方對香港政治局勢的所謂「人權回應」;細看細節,卻是一場精密計算的政治操作。

首先,要看到這次所謂「放寬」,實際針對的,是現年約三十至四十多歲的壯年群組。他們多數受教育程度不低,具一定經濟能力與工作經驗,正是任何老化西方社會爭相招徠的「現成勞動力」。英方開放讓他們獨立申請,關鍵不是「照顧權益」,而是「補充人手」。一批不需重新培訓、語言文化上對英國並不陌生、又願意自費定居的中產專才,無疑是理想的經濟輸入來源。

這邊廂放寬入門,另一邊廂卻同時收緊通往「永居」與入籍的大門。英國在此前的諮詢文件中,已提出將英語要求提升至B2水平、個人收入不得低於約1.2萬英鎊基本免稅額。BNO計劃雖然名義上是「5+1」通往永久定居的途徑,但實際操作上,愈來愈接近一套「先讓你來打工、再看表現是否續留」的篩選機制。

從大格局來看,這樣的策略並不具備真正改變局勢的力量。其一,在香港層面,移居潮高峰期已過。今次措施範圍極窄,可吸納人數有限。即使官方估算五年內或有約2.6萬人受惠,相比香港七百多萬人口,無論對城市運作、金融地位、社會穩定,都屬邊際影響。香港近年既經歷一輪明顯的外流,同時亦有回流與新移入,人口結構正在重新平衡。此刻再以BNO作為「削弱香港」的工具,實際效力已大不如前。

其二,在中英關係層面,BNO議題早已被北京視為英方干預中國內政的政治工具。英國選擇在黎智英案判決後即時宣布新安排,時機上難免被視為「借題發揮」。中英博弈的重心,已轉移至科技、安全、經貿與國際秩序等更高層次領域;單靠一項移民政策,既無助英方改變中國整體對外方針,亦難在國際輿論場上長期佔優。換言之,這場圍繞BNO的小風波,象徵意味大於實質影響。

黎棟國(前立法會議員、新民黨常務副主席) -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