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新法生效
打擊走私須加把勁

2 星期前
字體大小
AAA
分享

《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於4月30日起實施,全面禁止管有、售賣及吸食電子煙、加熱煙及草本煙等另類吸煙產品。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高調提醒,巡查時發現違法會即時執法:管有不多於指定數量者定額罰款三千元,超量或涉商業用途則檢控,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新例生效首天,控煙酒辦共進行了137次巡查,發出了四張涉及「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的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合共1.2萬元。

香港控煙數十年,吸煙率由高峰期近兩成半穩步降至今日不足一成,控煙成績有目共睹。但走私煙及非法電子煙似乎越來越受歡迎,部分年輕人誤以為這些另類煙「較健康」,誤解若不糾正,勢必侵蝕多年控煙成果。

立法是第一步,執行持久力才是關鍵。新例實施正值五一黃金周人流高峰,口岸與市面秩序備受考驗,既要果斷執法,也須加強旅客宣傳,避免因管有違禁品而受罰。建議聯動海關、警方及跨境執法單位,加強偵測技術並從源頭截查,堵住漏洞。

值得關注的是,走私利潤豐厚,現行最高罰款五萬元、監禁半年的刑罰,對組織式走私或許僅屬「營運成本」。特區政府應考慮針對批量走私、非法販賣及網上散貨等行為大幅加重刑罰,充公犯罪資產,切斷不法供應鏈的利益根源。

宣傳教育同樣不可偏廢。控煙不能只靠罰,衞生署、教育界與社區團體應合作引導公眾,尤其讓年輕人明白另類煙只是包裝新潮,本質仍是傷害健康的煙草產品。現行法例對水煙的規管與傳統煙一致,亦須清晰解說,避免模糊空間被不法商家利用。

控煙政策着眼的不止於個人習慣,亦是整體社會的健康與醫療負擔。吸煙衍生的慢性疾病及生產力損失,遠超個人嗜好層面。新例是香港邁向「無煙城市」的重要一步,但若對走私及非法販賣放鬆,成效必然減半。

黎棟國(前立法會議員、新民黨常務副主席) - 2026年5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