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經濟
數據造假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經濟
 數據造假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字體大小
AAA
分享

中共中紀委、中國國家監委官網通報指,江蘇省委前副書記張敬華因為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公職。通報提到張敬華涉及「經濟數據造假」,以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

張敬華被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

據通報資料指,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第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通報指,張敬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乾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政績觀偏差,為謀求個人進步搞經濟數據造假,違規乾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喪失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當局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通報又指出,張敬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當局決定給予張敬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江蘇省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記者:Kit

閱讀更多:

廣東省紀委斥典型雙面人 曹達華涉嫌受賄被起訴

受賄及非法獲取國家秘密 內地最高院前法官囚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