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平板電腦竟然成為分班準則
雲南中學違規 被罰清退285萬

1 年前
買平板電腦竟然成為分班準則 
 雲南中學違規 被罰清退28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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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有中學竟然以學生是否買平板電腦進行分班,肯花5800元人民幣(約6788港元)購買平板電腦的學生,會被分到智慧班,而未有購買的傳統班。有家長大感不公向當局舉報事件,最終涉事學校違反內地學校收費規定,需清還學生繳付了的244.46萬元人民幣(約285萬港元)。

719名學生共付了285萬港元購買平板電腦

涉事的學校為位於雲南普洱市的思茅區第四中學普,家長張先生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反映,指該校以是否購買平板電腦劃分智慧班和傳統班,智慧班的學生需要花5800元人民幣(約6788港元)購買平板電腦。

國辦督查室收到相關留言後,經初步核實,及時轉有關地方政府核查辦理。雲南省政府接到國辦督查室轉辦的問題線索後,立即組織開展核查。經核查,群眾反映情況屬實。

當局發現,自2020年秋季學期開始,思茅區第四中學以是否購買平板電腦為依據,將新入學的七年級學生分為智慧班和普通班,要求14個智慧班的719名學生按照5800元人民幣的每套標準購買平板電腦、配套設備及資源服務。截至督查時,719名學生已每人繳納3400元人民幣(包括平板電腦、配套設備及第一學年資源服務費),收費總額為244.46萬元人民幣(約285萬港元)。

學校做法違反兩項規定

當局指,上述行為違反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教財〔2020〕5號)中「不得強制或者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軟件或資料」和教育部等八部門《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教技函〔2019〕55號)中「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的規定,加重了學生家庭的負擔。

普洱市有關部門已責令該校立即停止違規收費行為,取消智慧班與普通班分班,督促該校向719名學生退還了全部違規收費244.46萬元人民幣,並將平板電腦、配套設備及教學資源收回供統一教學使用。同時,思茅區教育局召開全區教育系統專題會議,對第四中學違規問題予以通報批評,舉一反三組織開展違規收費問題集中排查整治行動,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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