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下週二起徵收電子煙稅

1 年前
內地下週二起徵收電子煙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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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將向電子煙徵稅,自下周二(11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網站消息,國家財政部、海關總署及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的公告》,由下星二起將電子煙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其中生產(進口)環節的稅率為36%,批發環節的稅率為11%。 公告指,納稅人生產或批發電子煙,按照生產、批發電子煙的銷售額計算納稅。電子煙生產環節納稅人採用代銷方式銷售電子煙的,按照經銷商(代理商)銷售給電子煙批發企業的銷售額計算納稅。納稅人進口電子煙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電子煙生產環節納稅人從事電子煙代加工業務的,應當分開核算持有商標電子煙的銷售額和代加工電子煙的銷售額;未分開核算的,一併繳納消費稅。

進、出口政策方面,納稅人出口電子煙,適用出口退稅政策。將電子煙增列至邊民互市進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並照章徵稅。 

記者: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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