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布最新積分入戶辦法
市級以上見義勇為表彰獲加30分

1 年前
深圳發布最新積分入戶辦法
 市級以上見義勇為表彰獲加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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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聯合發布關於《深圳市積分入戶辦法》的通知。該辦法由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其中有一項分可以加30分,若有某些違法行為則減300分。

申請人士需無刑事犯罪記錄

文件指,辦理積分入戶人士應向市公安部門提出入戶申請,其積分信息統一納入深圳市積分入戶信息庫,按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積分入戶指標由居住情況、參加社會保險年限情況、 見義勇為、負面行為、違法行為等指標組成,入戶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累計積分。

文件指出,申請積分入戶人士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年齡男性在55歲以下,女性在50歲以下;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連續滿5年,或合法租賃住所年限連續滿5年;依照法律法規正常繳納深圳市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年限累計滿5年;無刑事犯罪記錄,且未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

文件也詳細列明積分指標: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每滿1個月積1分;在深圳市租賃住房,每滿1個月積0.2分;繳交深圳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 社會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每滿1個月積 0.3分。

有行政拘留記錄減300分

此外, 獲得市級以上 (含市級)見義勇為表彰的,可以直接加30分。以配偶房產(或本人與配偶共有房產)申請入戶的,夫妻結婚時間在年度申請截止之日應連續滿2年且婚姻仍在存續期內。入戶申請人未成年子女允許申請同步隨遷入戶。

而在扣分方面,有負面行為清單中任一行為記錄的,減200分;有因吸毒被執行行政強制措施或處以行政處罰記錄,或3年內在深圳市有行政拘留記錄的,減300分。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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