狒狒逃亡16日終於桃園「落網」
惟遭獵人射殺不幸身亡

1 年前
狒狒逃亡16日終於桃園「落網」
 惟遭獵人射殺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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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備受全台關注的東非狒狒逃脫事件,經過了16天的逃亡,終於在昨天下午於桃園「落網」,不過卻傳出遭獵人射擊身亡,引起全台一陣譁然。然而昨天桃園市楊梅警分局已傳喚在現場持槍的獵人到場說明,結果一名林姓獵人承認是自己開槍打傷狒狒,透露「擔心狒狒會攻擊在場民眾」才進行射擊,沒想到卻命中狒狒要害。

沒有及時發現狒狒槍傷而回天乏術

為了捉住逃脫的狒狒,市農業局曾出動多人出奇招圍捕,但歷時16天都沒有成功,如今傳來狒狒遭槍擊身亡,令人黯然。據了解,當時桃園市農業局一行人攜帶麻醉槍前往現場時,就發現已經有另外一組人在屋內,而狒狒已經倒臥在牆角,於是用網子趕緊將牠罩起移出。由於當時屋內昏暗,因此沒有發現狒狒身上有槍傷,直到運送過程中發現有出血情況,才緊急諮詢也在現場的六福村獸醫,最後才決定先把它送去六福村動物園進行治療,可惜仍傷重不治。

林姓獵人指受到六福村人員批准開槍

比「桃園市農業局」更早到場的「另一組人馬」是誰?根據警方初步調查,其中一名林姓獵人被傳喚後表示自己是「合法獵人」,指出是接到新竹縣政府農業處一名廖姓技士電話委託,才帶著獵槍到場協助圍捕,而當下是有經過現場一位六福村相關人員授權,因為擔心狒狒會攻擊在場民眾才會開槍。不過針對該說法,新竹縣農業處否認參與、委外抓狒狒,究竟是誰批准獵人開槍,詳細情形還有待釐清。

而對於獵人指控由六福村員工授權同意才開槍之說明,六福村嚴正聲明,六福村同仁在現場聽到槍聲後才進入狒狒躲藏區域,並無同仁對獵人提出同意開槍指示之說明,基於保護員工及捍衛六福村保護動物之聲譽,六福村會對獵人提出法律告訴。

殺害狒狒的刑責

農委會林務局說明,無故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需判六個月以上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罰款新臺幣二十萬至一百萬元。

記者: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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