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有權在公共場所攜槍
拜登批最高法院裁決違常識

民眾有權在公共場所攜槍
 拜登批最高法院裁決違常識 民眾有權在公共場所攜槍 拜登批最高法院裁決違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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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槍擊事件泛濫之際,拜登政府著意收緊槍械管械,但最高法院最新判決卻可能將當日才有少少進展的控槍成果「一舖清袋」!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3日裁定,人民享有在公共場所攜帶手槍的基本權利。由於裁決將約束部分州份現時的限槍政策,總統拜登批評這麼做違背常識。

保守派大法官:守法公民有自衛需求

據報導,最高法院是次以6比3裁定紐約州一項「存在超過一世紀的法律」違憲,此法規定民眾需證明有合法自衛需求或「正當理由」,才能獲得攜帶手槍出家門的許可。保守派大法官湯瑪斯(Clarence Thomas)主筆主要意見書,稱紐約州的法律讓「有普通自衛需求的守法公民,無法行使第二修正案中在公共場所保有或攜帶武器自衛的權利」。

這是最高法院十多年來首度對憲法第二修正案重要案件作出裁定。2008年,最高院曾裁定美國人民有權在家保有槍枝以供自衛。據了解,加州、馬里蘭、麻州、夏威夷、新澤西和羅德島等擁等地也有類似法律,最高法院的裁定將約束這些州限制人民在公共場所攜槍的能力。

步槍協會:全美善良男男女女贏了

美國5月發生兩起駭人大型槍案後,限制槍枝的呼聲湧現。儘管如此,最高法院仍支持憲法保障人民擁槍和攜槍權的看法。民主黨籍總統拜登(Joe Biden)痛斥這項決定,稱它「違背常識」,還說美國社會必須加強而非減少行動來保護同胞,「呼籲全美人民就槍枝安全問題發聲」。

遊說團體「全國步槍協會」(National RifleAssociation)連同兩名被拒絕給予槍枝許可的紐約人提出本案,如今協會獲得重大勝利。協會執行副總裁拉皮耶(Wayne LaPierre)在聲明中表示:「今天的裁定是個分水嶺,全美善良的男男女女贏了,這是協會帶頭奮戰數十年的成果」,「自衛權以及捍衛家人與摯愛的權利,不應被限制在家。」

參議院同日通過法案 加強購槍限制

「在全國反思槍枝暴力的時刻,紐約州限制隱蔽攜槍者的法律,被最高法院魯莽裁定違憲,令人無法接受。」紐約州長侯可(Kathy Hochul)形容這是「黑暗的一天」;加州州長紐松(Gavin Newsom)痛批這項決定「可恥」。

與此同時,經由民主、共和兩黨協商小組協議推出的反對槍枝暴力法案,23日在跨過程序表決後數小時,當晚即已65票比33票在參院過關;這項在一個月前似乎不可思議會過關的法案,有機會成為數十年來國會最快通過的重要立法。

法案內容包括對年輕購槍者加強背景調查,對於更多家暴犯者限制持槍,協助各州政府推出旨在針對可疑人物提出警示的「紅旗法」(red flag laws)。另外,法案也為增進校園安全、心理健康輔導、暴力防治宣導計畫等項目提供經費。眾院預計24日即會處理這項法案,預期應會在本周末前過關,然後送交拜登總統簽署。

編輯: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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