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養老金政策被法院裁定涉歧視
因男主外女主內不合時宜?

1 年前
瑞士養老金政策被法院裁定涉歧視
 因男主外女主內不合時宜? 瑞士養老金政策被歐洲人權法院裁定涉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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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人權法院(ECHR)近期裁定,瑞士政府在其養老金福利制度中「歧視男性」,逼使其政府當局重新制定養老金法。

根據瑞士政府目前的規定,女性在丈夫去世後,餘生都可以領取養老金,但男性即使妻子過世,都只能夠在子女18歲以下時領取養老金。一名叫畢勒的男子決定挑戰這項制度,其妻於1990年代初期的一場事故中喪生,當時41歲的他辭去工作照顧兩名年幼的孩子,並靠養老金維生,不過2010年有了改變,隨着其孩子年滿18歲,政府便停止發放養老金。

料將引發大量民眾追討

畢勒指若自己是一位女性,其餘生都可以領取這筆養老金,認為有關規定不公,加上自己多年來一直依靠養老金而離開職場,他決定就此提出上訴,不過當地地方法院認為「男性是大部份家庭的主要養家糊口者」,並認為一旦孩子長大成人,承擔育兒責任的鰥夫有望重返工作崗位,而寡婦則極為困難。

案件最終提交至ECHR,法院以「男性養家糊口的概念不足以佐證」為由,認為女性在職場的角色發生變化,因此此差別待遇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14條歧視男性的條文。法院的決定預計將引發大量民眾追討養老金,瑞士政府亦要修改養老金法例。

編輯:C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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